20.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租让制是列宁首先制定并亲自领导苏维埃俄国加以实践的对外经济制度。1920年11月之后,列宁在其报告和文章中阐述了租让制的理论与原则。他认为,不实行租让,苏俄就不能实现经济发展的纲领和国家电气化。只要苏俄掌握着所有国营企业,那么租让是没有什么可怕的。租让是一种国家资本主义,是苏维埃政权同资本家订立的一种合同。承租人对企业只有经营权或使用权。承租人将按照合同规定,得到一部分产品作为报酬,并有权运出国外。政府对投入先进技术和设备的承租人要给予优惠和补偿,保证不会单方面改变合同条款,保证承租人投入企业的财产安全。
——摘编自杨运中《列宁租让制思想研究》
(1)据材料概括列宁所制定的租让制的特点。
(2)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列宁制定租让制的目的。
(1) 苏俄政府制定和重视;租让制为国家工业化服务;租让制具有一定的资本主义性质;政府一定程度上对租让制实施政策优惠和保护;租让制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2) 租让制有利于发展同西方国家的经济贸易关系;为苏维埃俄国的经济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以充实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有利于生产力的恢复和经济发展;有利于巩固苏维埃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