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著《春秋决事比》,以《春秋》的内容为审判之依据。“决…——2026 高考历史第 2 题答案解析

2026_浙江(6月)

2026 浙江(6月) 第 2 题 单选题 区分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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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董仲舒著《春秋决事比》,以《春秋》的内容为审判之依据。“决事比”又称“比”,是汉代法律的一种

形式,如《汉书·刑法志》提到“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据此可知,“比”相当于( )

A. 律
B. 令
C. 谕
D. 例
参考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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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解析 · 逐步详解

【答案】D

【解析】

【详解】A.律是国家颁布的基础成文法典,是稳定的根本法律规范,并非判例类司法参照,与“决事比”

性质不同,错误。

B.令是皇帝发布的政令,属于行政法令,不是司法判例,错误。

C.谕是帝王下达的指示诏令,不属于法律判例形式,错误。

D.董仲舒撰写《春秋决事比》,以《春秋》内容作为审判依据,“决事比”又称“比”,是汉代法律的一种

形式,《汉书·刑法志》记载仅死罪类的决事比就有一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件,说明司法判例可作为审判同类

案件的依据,正确。

故选 D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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