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以人为本,智能向善。
材料一 脑机接口被称为人脑与外界沟通交流的“信息高速公路”,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
意图,实现人与外部设备之间的交互,其技术路径主要包括植入式和非植入式。目前,在医疗健康领域,
脑机换口为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和康复途径,如帮助丧失行动能力的人在植入式手术后
重拾运动机能。
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脑机接口技术是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和指导,技术实
施方要充分认识到该技术的使用可能会给人的身心和权利带来影响,对使用中可能导致的身心伤害与权利
侵犯应采取严格的伦理审查措施。
我们要坚持科技向善,前瞻性研判脑机接口技术带来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
人格权独立成编,有效协调了人格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采用多种方式实现对人格权的
全面保护。脑机接口技术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
(1)结合材料一,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谈谈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会对哪些人格权益产生影响,以
及如何依法保护这些人格权益。
材料二 人工智能正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学习方式,推动人类社会迎来人机协同、跨界融
合、共创分享的智能时代。其中,生成式人工智能已经在对话、写作、影像生成等领域展现出接近人类水
平的创作能力,可以胜任多种复杂场景任务,降低了人们处理复杂问题的门槛。不过,生成式人工智能的
输出内容依赖其数据集与算法,而且会受到提问方式的影响。若一味接受其输出的信息而缺乏甄别,可能
会落入由算法和信息所虚构的“真相陷阱”。智能时代的机遇和挑战,对人的思维品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2)结合材料二,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分析如何提升思维品质以应对智能时代的机遇和挑战。
(1) 脑机接口对人格权产生影响: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脑机接口技术涉及对大脑神经活 动的干预,尤其是植入式技术,在手术及使用过程中,若操作不当或技术存在缺陷,可能对人体的生命安 全、身体完整性及身体健康造成损害; (2) 隐私权。该技术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人的脑电波 信息包含个人的思维、想法等隐私内容,若技术实施方对这些信息管理不善,可能导致个人隐私被泄露, 侵犯隐私权。 保护人格权益:①技术实施方作为责任主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在实施脑机接口技术前, 要进行严格的伦理审查,建立伦理审查机制,确保技术应用符合道德和法律要求。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 障,保护使用者的生命、身体和健康安全,防止隐私信息泄露。②通过法律强制力保障人格权益得到全面 保护,为脑机接口技术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权利人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2)①树立科学思维观念。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在智能时代,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输出的大量信 息,树立科学思维观念,从实际出发,力图如实地反映认识对象,有助于我们以客观的态度去审视这些信 息,不盲目跟从。 ②运用辩证思维方法。辩证思维强调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待事物和思考问题。生成式人工智能既 带来了如在多种领域展开创作能力、降低处理复杂问题门槛等机遇,也存在输出内容依赖数据集与算法、 可能导致“真相陷阱”等挑战。我们运用辩证思维,全面地辩证的对待其发展,利用优势推动生产、生活、 学习进步的同时,警惕带来的负面效应,做到趋利避害; (3) 培养创新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突破常规,另辟蹊径。在智能时代,人机协同需要我们不断创新思维方 式。一方面,我们可以借助人工智能提供的新工具、新数据,激发创新灵感,在对话、写作等领域创造出 更具价值的成果;另一方面,面对人工智能的局限,通过创新思维去改进算法、优化数据集,推动人工智 能技术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