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 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2025 高考政治第 10 题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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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河南 第 10 题 单选题 区分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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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 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

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 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 2 万元

财产和 1 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 1 万元债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参考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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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解析 · 逐步详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 2024 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

赠,①不符合题意。

②: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李某在 2024 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

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不符合题意。

③: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

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 2 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符合题意。

④: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李某留下 2 万元财产和 1 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

遗产,需先用遗产清偿债务(1 万元),剩余部分(1 万元)可继承,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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