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甲公司拥有品牌茶叶“绿某叶”注册商标,商业信誉良好。乙公司生产了一批茶叶,贴标识为“系列绿
某叶茶”“茶系列绿某叶”,交给丙公司售卖。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状告乙、丙公司侵权。以下说法正确
的是( )
①甲公司对自己的主张无需提供证据
②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丙公司未侵害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④乙、丙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公司权益
参考答案
D
2025_四川
14. 甲公司拥有品牌茶叶“绿某叶”注册商标,商业信誉良好。乙公司生产了一批茶叶,贴标识为“系列绿
某叶茶”“茶系列绿某叶”,交给丙公司售卖。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状告乙、丙公司侵权。以下说法正确
的是( )
①甲公司对自己的主张无需提供证据
②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丙公司未侵害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④乙、丙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公司权益
D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甲公司对自己 主张需提供证据,①错误。
②:乙公司生产了一批茶叶,贴标识为“系列绿某叶茶”“茶系列绿某叶”,属于混淆行为,乙公司的行为属于
不正当竞争行为,②正确。
③:丙公司售卖乙公司生产的贴标识为“系列绿某叶茶”“茶系列绿某叶”的茶叶,丙公司侵害了甲公司的商标
专用权,③错误。
④:甲公司拥有品牌茶叶“绿某叶”注册商标,商业信誉良好。乙公司生产了一批茶叶,贴标识为“系列绿某
叶茶”“茶系列绿某叶”,交给丙公司售卖。乙、丙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公司商标权,侵害了甲公司的合法权
益,④正确。
故本题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