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2012 高考政治第 21 题答案解析

2012_省自主命题(山东)

2012 山东 第 21 题 单选题 区分题
2012_省自主命题(山东)

21. 2012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这是在党的领导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完善。这表明

A. 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
B. 基层民主自治进一步完善
C. 全体公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司法权
参考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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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解析】:本题以党领导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完善为背景,考查政治生活的相关知识。材料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因此A项正确,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依法执政方式;B 项与材料无关,舍去;C 项说法错误,在我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D 项错误,我国的司法权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全国人大行使最高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监督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考点定位】必修2: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基层民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人民民主专政等。

✅ 来源:2012年 · 山东 · 2012_省自主命题(山东) · 第 21 题 · 本题已通过全部自动发布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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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能力
政治与法治
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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