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材料 爱德华·柯克,英国著名大法官和法学家。1608年的一天,英王詹姆斯一世意欲亲临法院坐堂
问案,时为首席法官的柯克犯颜谏阻:“陛下没有学习过英国法律……法律是一门技艺,只有经过长时间
学习和具有实践经验的人,才可以行使司法审判权。”柯克强调:“国王在万人之上,但却在上帝和法律
之下。”他坚决抵制詹姆斯一世对司法的干预,并表示:“如果今后再遇见类似情形,仍将做一个法官所
应当做的事。”1628年,议会通过了柯克起草的宪法性文件《权利请愿书》 ,为《权利法案》的制订提供了
借鉴。柯克逝世6年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规定,法官只要“品行端正”
即可终身任职。
——摘编自(英)霍兹沃斯《英国法律史》
(1)根据材料,概括柯克的法律思想。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柯克对近代英国政治法律制度的贡献。
(1) 思想:法律高于王权,司法审判不受干预;法官须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2) 贡献:抵制了封建专制统治;起草了重要的宪法性文件,对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建立产生积极影响, 推动了英国司法制度的近代化